日前,佛山與長沙兩地食安辦、食藥監、農業六機構聯合簽署《加強區域間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監管合作框架協議》(以下簡稱“協議”),嚴防、嚴控、嚴管食品安全風險,進一步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。
佛山是傳統淡水養殖產地,年銷往長沙市的水產品約2.5萬噸。根據協議確定的合作事項,下一步兩地將進一步密切監管合作,包括:建立部門間監管協作機制,明確聯系機構,確定對接企業名錄,兩地共同建立對接企業名錄庫。加強協調聯動,組織協調涉及兩地各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。建立產品產地準出監管機制,督促鮮活水產品供應企業主體責任落實,自覺把好產地準出準入關。建立企業產品檢測體系、日常監管機制,開展日常巡查和質量監測等工作,實現水產品源頭可追溯、流向可跟蹤、信息可查詢、責任可追究。建立產品銷地準入監管機制,開展日常巡查和質量監測等工作,推行訂單式銷售模式,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索取來源證明材料。建立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,經營企業在產品入場快檢中發現質量安全風險的,及時報告兩地行政監管部門,兩地行政監管部門應立即組織風險核查并追蹤調查處理。




